白水男子用假印章簽合同詐騙百萬貨物領(lǐng)刑15年
(西安晚報訊)偽造公司印章、資質(zhì)文件,與被害單位簽訂合同,白水縣一男子詐騙一家公司價值數(shù)百萬元貨物。日前,他被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15年有期徒刑并處罰金。
昨日,記者從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了解到,現(xiàn)年37歲的丁劍紅是白水縣人,于2011年9月以涉嫌犯合同詐騙罪被當?shù)鼐酱丁=?jīng)法院審理查明:2010年5月,被告人丁劍紅伙同姚李斌(在逃)虛擬中國有色金屬工業(yè)第六冶金建設(shè)公司(以下簡稱中國六冶公司)員工吳全、張工等人,偽造中國六冶公司印章、法人簽名等,與湖北省宜昌市弘健新材料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弘健公司)簽訂PE水管購銷合同,合同總額780萬元。2010年5月28日至6月7日,弘健公司給丁劍紅、姚李斌發(fā)PE水管12車,價值226.2526萬元。被告人丁劍紅安排雷玉茹、雷濤將貨物驗收,并加蓋偽造的中國六冶公司庫房專用印章后,分別存放在渭南、咸陽、銀川等地,非法占有。破案后,已追回價值159.9832萬元的貨物并返還被害單位,其余價值66.2694萬元的貨物未能追回。法院以合同詐騙罪判處被告人丁劍紅有期徒刑15年,處罰金10萬元。 (記者 王曉光)